房屋建筑工程和建筑工程常常會讓外行人混為一談。
建筑工程通常是指通過對各類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活動所形成的工程實體。而房屋建筑工程是指有頂蓋、梁柱、墻壁、基礎以及能夠形成內部空間,滿足人們生產、居住、學習、公共活動等需要所形成的工程實體。
詳細來說,房屋建筑工程的具體概念通俗來講,是為新建、改建或擴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屬構筑物所進行的勘察、規劃、設計、施工、安裝和維護等各項技術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實體。
在詳細來說,房屋建筑工程可以從不同角度進行分類,使其具體的概念更清晰。
(1)房屋建筑工程按其使用功能,一般分為工業建筑、民用建筑和農業建筑。工業建筑包括宿舍、食堂、管理樓、垃圾站、變配電所、雨水泵房等。民用建筑包括指供人們起居用的建筑物,包括住宅、公寓、宿舍等。農用建筑包括指供人們進行農牧業種植、養殖、儲存等用途的建筑。
(2)房屋建筑工程?按其高度可分為低層建筑、多層建筑、中高層建筑、高層建筑和超高層建筑。低層建筑物一般為1~3層;多層建筑物一般為4~6層;中高層建筑物一般為7~9層;高層建筑物一般為10層及10層以上;超高層建筑物一般房屋檐高超過100米的建筑物。
(3)房屋建筑工程按房屋結構使用材料來說,可分為木結構、磚石結構、磚混結構、鋼筋混凝土結構、鋼結構、索膜結構等。
(4)房屋建筑工程按房屋承重結構形式可分為墻承重結構、排架結構、框架結構、剪力墻(結構墻)結構、框架一剪力墻結構、筒體結構和大跨度空間結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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